上级精神

福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2-09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阅读 : 2336

  日前,福建省福安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福安市松罗乡牛落洋村党支部书记缪梓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7月间,松罗乡牛落洋村党支部书记缪梓铃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用村集体资金购买26个陶瓷壶,作为“七一”党员纪念品,共计花费2860元;2016年7月间,缪梓铃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以误工补贴的名义用村集体资金给参加党员大会的20个党员每人发放100元补贴,共计2000元。2017年11月,松罗乡纪委给予缪梓铃党内警告处分。

  2.福安市范坑乡东洋村党支部书记陈发清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9月9日,东洋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用村委资金发放村主干2015年1月至9月误工补贴,共计7980元。东洋村党支部书记陈发清对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范坑乡纪委给予陈发清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消除侥幸心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常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拓宽监督渠道,坚持露头就打,持续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深入人心。(福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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