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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宪法修正案

发布时间:2018-03-28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阅读 : 2322

  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后,在福建省宁德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发热议,反响强烈。大家纷纷表示,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而努力奋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修正案中专门新增监察委员会一节,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是对公权力监督的重大改革创新。”宁德市纪委监委有关部室负责人表示。

  “新修改的宪法正式把国家监察委员会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继续坚持依法履职、纪法衔接,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宁德市蕉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东忠表示。

  此次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依法治国的里程碑。“从2004年最后一次修宪至今,中国已走过了14个年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了巨大的变化,这次宪法修正与时俱进、顺意民情。作为纪检干部,我们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纪执法,努力为福鼎发展创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福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高申年表示。

  “这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党员干部要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好篇章。”屏南县棠口乡纪委副书记陆守庄说道。

  连日来,一直关注宪法修正案的福安市纪委监委新转隶干部潘智伟表示:“‘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顺应历史,适应时代,更是党心民心之所向。修正后的宪法新增了监察委员会的内容,赋予了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体现十八大以来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更好地健全了国家监督体系,有利于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让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从文件精神上升到制度层面,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定都有了宪法‘护航’,切实保障了国家监察权在宪法框架下有据可依,良好运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新时代新要求为努力方向,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寿宁县纪委监委干部叶明珠说道。

  周宁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黄晓晖表示:“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守职责定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不仅为监察委员会行使权力提供了宪法支撑,也让我们纪检干部倍感振奋,极大增强了大家开展工作的信心和勇气。我们要认真组织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霞浦县沙江镇纪委书记徐世波说道。(宁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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